Leonard Cohen

Leonard Cohen(莱昂纳德·科恩),1934年生,飘泊在现代都市的游吟诗人,来自寒冷然而富有浓厚欧洲气息的加拿大小城蒙特利尔,英国文学是他的专业。早年以诗歌和小说在文坛成名,小说《美丽失落者》被评论家誉为60年代的经典之作。很偶然的机缘将他带入民谣流域,在Judy Collins的帮助下,将他的诗作配上简单的和弦,开始游吟生涯。他先后出版了《莱昂纳德·科恩之歌(The Songs of Leonard Cohen)》和《来自一个房间的歌(Songs from a Room)》等专辑。

  Leonard Cohen比beatles和rolling stone早出生近10年,比猫王还要早一年。30几岁的时候他还没出过唱片,不过他已经成为一名小说家和诗人。他在文学上的造诣要远远盛于Bob Dylan,不过在演唱上的吸引力要逊于Dylan。

Cohen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犹太人家庭,他的父亲是一名服装商,在Cohen九岁的时候去世。Cohen生长在一个进步的环境,在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鼓励表达自己的想法。13岁的时候就拿起吉他,开始是为了吸引女孩子,但是1、2年内就开始在当地的咖啡馆里唱自己写的歌。他在大学毕业前就因为创造性的文学作品而赢得了McNaughton奖学金。之后他出版自己的文学作品,同时过着不羁的生活,和很多女人有瓜葛,服用LSD。他因为一些颠覆自己偶像地位和一些放纵的个人行为而成为CANADA和American知名人物。

Cohen出版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已经三十四岁,对喊出“别相信三十岁以上的人”口号的嬉皮世代来说,Cohen简直就是个老头儿了。为什么要唱歌?根据Cohen自己的说法,他觉得闷头写诗迟早会饿死在阴沟里,灌唱片或许可以多赚点钱。他和纽约东村的民谣歌手厮混,也认识了不少摇滚青年。其中一段罗曼史发生在纽约著名的Chelsea Hotel--在旅馆电梯里,Cohen结识女歌手Janis Joplin,两人短暂地相恋,旋即分道扬镳。后来这故事被他写进了Chelsea Hotel #2:

你说你比较喜欢英俊的男人/但我可以是个例外……

无所谓,你说/我们都是丑陋的/然而我们拥有音乐

然后你便这么走了,不是吗宝贝……

简单的民谣,忧伤缓慢的旋律,还有cohen的浅吟低唱。一切回归根本的时候,最触及你的心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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